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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轮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

  (一)城建工程档案备案;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四)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
  (五)市外建设类企业进入潍坊承担业务备案;
  (六)勘察设计单位跨市(地)承包勘察设计项目备案。
  四、下放备案事项(1项):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五、取消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项):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审查。
  六、取消备案事项(1项):
  施工合同审查备案。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一、保留许可事项(20项):
  (一)设立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及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业性运输(含新增运力)许可;
  (二)港口码头建设审核;
  (三)设立引航机构;
  (四)港口经营许可;
  (五)岸线使用许可;
  (六)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
  (七)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认可及作业审批;
  (八)航道、引堤、防波堤、锚地公用设施建设审核;
  (九)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建设审批;
  (十)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十一)客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可;
  (十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核发;
  (十三)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十四)道路客运(含增加客运班线)许可;
  (十五)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十六)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十七)在公路用地及控制区设置非公路标志;
  (十八)占用、利用、穿越、跨越、挖掘公路和在公路用地及其控制区修建、架设、埋设管线设施审查;
  (十九)公路林木采伐许可;
  (二十)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的设置、变动审批。
  二、保留非许可类审批事项(2项):
  (一)超限车辆及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行驶公路审批;
  (二)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审批。
  三、由审批性备案调整为告知性备案(1项):
  港口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潍坊市教育局

  一、保留许可事项(3项):
  (一)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
  (二)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设立;
  (三)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二、保留非许可类审批事项(3项):
  (一)高中学生转学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验发;
  (二)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
  (三)中等层次教育招生广告审查、备案。
  三、下放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项):
  中等以下层次教育招生广告审查、备案。

  潍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保留许可事项(6项):
  (一)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调度系统值班人员上岗证;
  (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四)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核;
  (五)煤炭生产经营许可及关闭、报废矿井审核;
  (六)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
  二、保留非许可类审批事项(3项):
  (一)权限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
  (二)新增、更新、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容审查;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三、由非许可类审批事项调整为服务事项(2项):
  (一)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使用资格及进口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最终用途初审;
  (二)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及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审查。
  四、下放许可事项(2项):
  (一)出售废旧电力设施专用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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