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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轮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

  (一)减免税审批;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
  (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四)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资格认定及退税审批;
  (五)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税审批。
  四、取消非许可类审批事项(2项):
  (一)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

  一、保留许可事项(4项):
  (一)存量国有用地审批;
  (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三)采选矿许可;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二、非许可类审批事项(4项):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及修改;
  (二)建设用地分批次报批;
  (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四)土地权属登记。
  三、由许可事项调整为服务事项(1项):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
  四、取消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项):
  采选权评估结果确认。

  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

  一、保留许可事项(8项)
  (一)内陆渔业捕捞许可;
  (二)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拆除、闲置审批;
  (三)国家海域使用许可审核;
  (四)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五)渔业港口经营许可;
  (六)出县境省重点保护野生、水生动物或产品运输审批;
  (七)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别许可;
  (八)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许可。
  二、由许可事项调整为服务事项(2项):
  (一)海洋、公海、专项渔业捕捞许可;
  (二)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一、保留许可事项(4项):
  (一)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的审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取消区级初审);
  (三)排污许可;
  (四)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及转移(运输)许可。
  二、审批主体调整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1项):
  因教学科研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审批。
  三、下放许可事项(1项):
  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审批。
  四、冻结许可事项(1项):
  向大气排放转炉等可燃气体的批准。

  潍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保留许可事项(1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二、保留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项):
  独生子女病残儿及节育并发症的认定。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保留许可事项(6项):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房地产估价机构二、三级资质初审,三级及新设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可;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三)房屋拆迁许可,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权证;
  (四)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及注册;
  (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六)商品房预售登记。
  二、保留非许可类审批事项(5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意见书;
  (二)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
  (三)房屋权属登记;
  (四)廉租住房补贴审批;
  (五)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审批。
  三、由审批性备案调整为告知性备案(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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