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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潍政发〔201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40号文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鲁政发〔2010〕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强化监管,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自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诸多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居民消费价格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稳定市场价格与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同时,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促进生产,扩大流通,确保市场有效供应

  (一)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要认真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扩大,打牢稳定价格基础。加强冬小麦生产田间管理,搞好防灾抗灾,确保明年夏粮丰收。及早安排明年农业生产,重点加强棉花、花生等重要品种的生产。

  (二)继续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当前首要任务是加强蔬菜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通过派人指导、发放扶持贷款、财政支持等措施,调动和保护菜农的种菜积极性,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切实增加冬季蔬菜的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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