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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阳纵横矿业有限公司夏家店Ⅱ号金钒矿建设项目的核准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阳纵横矿业有限公司夏家店Ⅱ号金钒矿建设项目的核准批复
(陕发改产业〔2011〕22号)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阳纵横矿业有限公司夏家店金钒矿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陕色集团字〔2010〕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规范优化矿山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同意建设山阳纵横矿业有限公司夏家店Ⅱ号金钒矿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商洛市山阳县中村镇。
  三、工艺及建设规模:建设金矿和钒矿两条生产线。采矿工程采用平硐-溜井开拓,规模为年采矿石39.6万吨。金矿选厂采用全泥氰化炭浆法提金工艺,最终产品为载金炭,建设规模为日处理200吨金矿石。钒矿选厂工艺为筛分-焙烧-浸出-沉钒-V2O5成品入库,建设规模为日处理1000吨钒矿石。金钒尾矿库都位于山阳县中村镇回龙寺村崖屋沟,金尾矿库有效库容为63.52万立方米,服务年限6.7年。钒尾矿库有效库容为185.12万立方米,服务年限8.46年。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64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到“三同时”。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项目监管力度,严格按照项目申请报告及尾矿渣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和节能措施,与矿山采选工程同时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六、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陕环批复〔2009〕271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土地预审意见(陕国土资规函〔2010〕122号)、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预评价备案表、陕西省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陕水保函〔2008〕14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山阳纵横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建设前15日报告我委。项目建成后应经各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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