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潍政发〔201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全面提升防震减灾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1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防震减灾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市地处郯(城)庐(江)强震带和诸城至惠民中强地震带上,有6条北东向和3条北西向断裂分布在境内,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地震重点防御区。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规划建设和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遍布全市,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义重大。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成效显著,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日益健全。但也存在地震监测能力弱、预报水平低,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不到位、抗震设防能力不足,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水平亟待提高,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等不足应对大震巨灾的需要,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方针,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