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推进产业集聚,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和省、市工业调整振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山东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组织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工程和特色产业提升计划,突出抓好30个市级重点产业集群、10个重点特色产业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力争三年内,全市年营业收入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发展到10个,年营业收入过50亿元的产业集群发展到20个,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产业集群发展到30个。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按照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结构优化、产业链条完整、支撑体系健全、配套功能完善、环境友好、质量过硬、市场竞争力强的要求,抓好一批示范性产业集群,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群积极开展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活动。
18.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品牌建设,创建山东省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引导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档次,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申请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对获得标准制订权和认证证书的企业实施奖励和扶持政策。通过打造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行业品牌、区域经济品牌,再创发展新优势。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申请商标注册,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提升特色产业。
19.推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生产力布局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的过快增长,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大力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替代能源、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和新型工业原材料。在全市传统行业中,选择5家中小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示范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培育,取得成功经验,在全行业推广。
20.激活民间投资,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进入社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业等法律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信息咨询、专业市场、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发展。
21.推广电子商务,加大市场开拓。中小企业要加强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建设,积极采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化营销手段,不断创新营销方式和方法。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加大产品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各级财政对参展企业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对从事境外投资、对外贸易、资源合作开发、技术合作与交流、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境外展览展销和自营进出口业务等活动的,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银行贷款贴息、商品出口退税、进出口配额等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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