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X2010Y24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0〕491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关于X2010Y24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0〕175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厦门火炬(翔安)产业区,下潭尾北片区,内官路以北,翔安西路以东的工业项目(编号:X2010Y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预申请)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预申请)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预申请)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X2010Y24工业用地产业类型、土地用途、规划设计条件、环境保护、申请人资格、土地移交时间及土地移交状态、土地出让金及保证金、项目投资强度、合同签订安排等要求,请在挂牌(预申请)出让文件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