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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三)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单位积极准备,尽早申报。

  请各单位于2011年2月14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201室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中衡信资产评估公司联系人:赵林 陈秋芳

  电话:83671415 83671416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联系人:朱永锋 于英普

  电话: 82002264 82002149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

  电话:010-68511559 68510951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要求

  2.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1年)(略)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要求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是一项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产品计划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要求,旨在激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技术水平,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
  新产品计划由科学技术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组织实施。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立项项目和重点项目。对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项目,科技部与有关部门将联合颁发《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一、立项原则和支持范围
  按照“十二五”国家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科技计划的整体部署要求,2011年新产品计划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以及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显著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新产品。
  (一)立项原则
  1.项目立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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