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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706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数据申报

  (一)项目申报表:申请单位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首先进行企业信息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有关申报用户注册、系统填报、项目提交等事项请咨询申报中心,申报用户注册信息请传真至申报中心。

  申报中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68522908、68528068、68529028、68523396、68521776

  邮箱:program@most.cn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待注册确认后,在线网络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打印申报表,经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到申报渠道单位。在线填写申请材料。

  (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要求提交WORD格式电子数据。申报单位可使用申报系统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功能,将WORD文件集成到申报系统中。

  二、书面材料申报

  书面申报表必须通过申报系统,用A4纸打印,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全套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按照1-4的顺序装订成册。

  (一)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201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01年)附件部分之附件3];

  (二)项目申报表;

  (三)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四)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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