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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填表承诺书

  本单位(人)承诺作出以下声明:
  1、本单位(人)对本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单位(人)同意将本申请材料向依法审批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公开,对依法审批或者评审过程中泄露的信息,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免予承担责任。
  3、本单位(人)承诺所申报项目无下列情形之一:
  (1)知识产权争议;
  (2)无逾期财政欠款。
  4、本申请材料仅为申请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立项制作并已自行备份,不再要求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予以退还。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委托人)/个人签字: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单位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签字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注册

所在区

 

所有制性质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国税登记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税登记证号

 

基本户开户银行

 

单位信用等级

 

开户银行帐号

 

银行贷款证号码

 

经营范围

(按营业执照)

 

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状况(件)

 

近三年所获市政府资助情况(可另附页)



项目名称

资助时间

资助部门

资助金额

(万元)

到期验收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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