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支撑我市外贸企业实现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现请将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报送我委,我委将根据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类型
(一)产品设计与贸易促进中心。指为企业提供产品设计与贸易促进服务的机构。
(二)公共检验检测平台。指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提供检验检测需求咨询等公共服务的分析测试中心。
(三)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指为企业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实验协作的平台。
(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指根据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或有机产品等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为企业建立可共享的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
(五)公共环保平台。指为企业提供统一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服务的平台。
(六)公共展示平台。指为企业提供面向国际市场的产品展览、展示平台。
(七)公共物流平台。指为企业提供仓储、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平台。
(八)公共信息平台。指为企业建立科技资料、专利资料、技术标准资料等资源库,提供数据分析、市场信息、法律法规、产销对接等各项服务的平台。
(九)公共认证服务平台。指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以及相关技术咨询的平台。
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所应具备条件
(一)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开展外贸公共服务所需的资金、场所、设备扣人员,能够为我市外贸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
(三)服务主业突出,服务质量优良,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承诺对我市外贸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三、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表(见附件);
(五)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报告书(内容包括:平台建设的背景,建设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设备配置情况,技术实力与信息管理水平,人员配备和管理制度建设、平台规划与运营情况、平台财务状况及对外贸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效果等)。
(六)企业软、硬件设备清单(用表格形式列示: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价格、采购来源(国产、进口)、功能用途、使用状态);
(七)国(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九)国家及市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认证、认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
(十)其它能够证明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实力与服务水平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连续编号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递交到市民中心C区3070室。受理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至2011年2月28日,逾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82107026、82002403。
附件: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
项目顺序编号: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表
服务平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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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类别(九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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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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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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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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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及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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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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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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