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的通知
(庆政发〔2010〕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大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及《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黑政发〔2005〕7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目标。经过五年的努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切实成效,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