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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省局将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最突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建立“会前发现问题定主题、会上围绕主题找不足、会后突出追踪抓整改”的民主听证对话会工作机制。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将邀请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现场评议。评议时要求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必须插播几个明察暗访短片,起到解决问题的良好效果。
  3、进行明察暗访。各单位每季度都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所属单位和部门的办事窗口、内设处(科)室和基层单位,采取不定时、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暗访,查找和发现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对调查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整改反馈。各参评单位要对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的标准。针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各级要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方面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对《政风行风热线》和日常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要填写“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和“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建议书”,报请领导批转有关单位限期落实解决,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办理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局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5、建章立制。今年是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各参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重点评议动态跟踪机制、日常工作规范机制、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制度、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制度。
  6、重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资源优势,建立完善常态监督工作模式,合理安排监督活动,组织明察暗访,参加现场评议,促进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各部门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定期向聘任单位反馈开展监督情况、建议和意见,填写“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卡”;聘任单位要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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