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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建设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建设的通知
(濮政〔2010〕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推进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的喉舌功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别是从根本上满足农村居民长期、稳定、低费收看高质量电视节目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 号)文件精神,濮阳电视台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启动覆盖全市农村的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建设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建设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大部分农村居民是通过无线开路的方式收看模拟电视节目,由于受到落后的无线模拟电视技术的制约,传输节目少,信号质量不清晰,收看效果较差。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要求收看多频道、高质量电视节目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2006〕79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2008〕1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 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163 号)等文件,均要求加快数字电视关键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地面数字电视大规模网络建设,带动我国电视产业的全面升级转型,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并为2015 年我国广播电视实现由模拟向数字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无线数字电视具有技术成熟、信号覆盖范围广、信号质量好、传输节目多、建设投入相对较少等优势,与目前的有线覆盖形成优势互补,是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的最好方式。发展无线数字电视,是加速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为民办实事的有效方式,不仅可以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还可以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各类信息和智力支持,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且在打击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防御境外反动媒体渗透,防止邪教等非法组织破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无线数字电视传输系统的重要性,切实抓好该项目建设,使之成为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二、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力推进无线覆盖工程解决广播电视“村村通”问题不仅是各级政府建设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确保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各县(区)务必站到讲政治的高度,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提供相关的便利条件,成立相关的组织,积极与项目推进单位配合,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市文广新局和市电视台作为项目责任部门,要克服困难,抓紧运作,倒排工期,尽快把地面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出去,在确保群众看上几套公益性的、高质量的数字电视节目的基础上,传输更多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满足不同层次人群需求的电视节目,把好事办实;市宣传、发改、公安、工商、税务、财政、商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要明确职责,最大限度地为这一项目的推进提供相关的便利条件,确保该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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