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0〕566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和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市防火委《关于印发〈杭州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进入主体阶段和装饰阶段的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和委系统、直属各单位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活动。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立面整治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摸。并根据排摸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尤其是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的施工现场外墙保温材料、电焊气焊使用情况、高层建筑外架上架设消防管与施工进度同步情况、施工升降梯及楼梯间消防设施设置情况等。
(二)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救援演练。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实战和应急疏散演习,提高企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以及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开展一次冬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墙等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以岗前培训和《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为载体,积极开展宣传消防知识和《
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营造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