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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1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
(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

  为巩固扩大全省大招商活动成果,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以下简称大回访活动)。按照《河南省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大招商工作的安排部署,本着招商安商并重的原则,以服务企业为主旨,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重点,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促使在谈项目早日签约、签约项目早日开工、开工项目早日投产、投产项目早日见效,进一步优化投资、生产环境,推动已落户外来投资企业加快发展,并通过其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的境内外企业
  落户濮阳。
  二、基本原则
  大回访活动坚持以各县(区)为主,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层次开展。重点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外来投资企业和已签约、正在推进的外来投资项目进行回访。对投资总额1000 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投资总额2 亿-5 亿元人民币的市外投资企业或项目,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所在县(区)配合进行回访。总投资在1000 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2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外来投资企业或项目,由所在县(区)组织回访。对总投资5 亿-10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及10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市外省内项目,由市领导带队进行重点回访,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配合工作。
  三、回访内容
  (一)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回访,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上级和本级、本系统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濮发〔2009〕12 号)、《濮阳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濮政〔2009〕35 号)、《濮阳市招商引资引荐者奖励实施办法》(濮政〔2009〕36 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濮政〔2010〕8 号)、《濮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 年濮阳市招商引资行动计划的通知》(濮开放办〔2010〕3 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意见》(濮政〔2010〕7 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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