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全市政府审批政务便民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濮政〔2010〕27号 2010年11月3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濮政办〔2002〕81号、濮政办〔2002〕84号和濮政办〔2008〕24号文件规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政府审批政务便民工作进行了年度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9年度政府审批政务便民工作先进单位(10个)
县(区)(2个):范县行政服务中心、清丰县行政服务中心
市直部门(8个):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局、卫生局、公安局、计生委、商务局、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
二、2009年度政府审批政务便民工作达标单位(40个)
县(区)(3个):濮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华龙区行政服务中心
市直部门(37个):司法局、质监局、交通局、烟草局、林业局、教育局、发改委、人防办、房管局、旅游局、药监局、人事局、地震局、民政局、市政局、水利局、统计局、公用局、体育局、气象局、价格办、工商局、劳动局、农机局、安监局、粮食局、宗教局、人行、邮政局、环保局、广电局、公路局、盐业局、国税局、文化局、财政局、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