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城市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目标考核计分办法,城市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年终目标综合考评。市政府与华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和市直责任单位签订城市管理责任目标;华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与办事处、乡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城市管理责任目标。华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考核工作。中原油田与下属单位签订城市管理责任目标,负责其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市住建局(市城管办)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按照专业部门考核和社会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和巡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制定考核标准,按照“逐日检查、单月汇总、双月通报、季度排队、年终总评、下查一级”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台账,综合评定成绩,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委相关领导组成城市管理效能督导评估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评估,评估结果记入年终考核成绩。城市管理工作年终考核成绩与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评选和城市管理经费核定挂钩,对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定不达标的单位,取消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称号,扣发相应的城市管理经费;对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采取“以奖代拨”形式奖励相应工作经费。
(五)建立广泛的宣传教育机制。立足于培养市民群众的公德意识、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广泛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报纸、电台和电视等媒体要开辟“城市之窗”等专版、专栏、专题,全面宣传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及时反映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加强濮阳建设网网站建设,增强城市管理工作政务公开度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城管进社区、进校园”、“城管体验日”等主题活动,征集全市热心城市管理工作的市民做为城市管理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体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一人带动一个家庭、一片社区影响整个社会,在全社会营造走近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华龙区、高新区财政要保障合理的城市管理经费投入,保证日常维护、管理、整治经费及时到位,落实解决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办公场所、设备等具体问题,保障城市管理人员有关待遇。在加强本级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城市管理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管理,弥补城市管理资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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