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一)建立高效的高位协调机制。树立“大城管”理念,市政府(市城管委)统一行使城市管理的监督权、评价考核权、奖惩权,充分发挥市级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的作用,按照“两级政府(注:包括高新区、中原油田)、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明确市、华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办事处、乡政府和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在城市管理上的职能、实施统一调度。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实行市级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协调华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办事处、乡和城市管理专业部门的工作关系,抓好日常工作督导考核,组织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华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责任主体作用,抓好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办事处、乡、社区(城中村)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城市管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办事处、乡和社区,采取工作事权下移、经费划转、政策扶持等措施,调动办事处和乡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清晰的管理责任机制。根据责任和权利相一致,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城市管理责任。对城市基础设施按照“先属主,后属地”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对城市管理重大或突发事件按照“先属地,后属主”的原则落实责任;对涉及城市管理的事务,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同一项事务涉及多个部门的,按“谁为主谁负责”原则予以界定;对城市容貌治理,细分责任范围,以路为线,纵横成网,建立四级管理责任区(一级为街道、二级为社区片、三级为责任块、四级为责任点),实行网格管理,责任到人。
  (三)建立顺畅的管理运行机制。着力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强化城市管理科技支撑,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应用主导、资源共享,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整合全市城管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业务处理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以及内外部信息交换和管理网络化,最终建立跨部门的城市管理指挥、协调、监督中心,实现“数字城管”,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加快城市管理规章、管理标准建设,大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市容环境管理标准化为抓手,结合精细化管理示范路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各项管理标准,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城管执法活动,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加强城管队伍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提高城管执法日常巡查、动态监控和快速反应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