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二)华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制定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分工,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级职能部门、办事处、乡和社区居委会(城中村委),并监督实施;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并根据城市管理任务的增加、养护标准的提高和管理设施的更新保持适度稳步增长,实现足额保障;加强区级职能部门、办事处、乡和社区居委会(城中村委)的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改造项目和经费,逐步提高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改善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城市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水平;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加强对辖区企事业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其它城市管理职责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有关事项。
  (三)办事处、乡政府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工作部署, 制定城市管理工作实施计划,领导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规范临时占道市场管理,依法管理城市道路两侧店外摊、流动摊、夜市排档、烧烤摊等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遮雨(阳)篷、广告条幅,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城市“牛皮癣”广告;对辖区城市道路、窗口部位、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实施覆盖式现场管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辖区单位和社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农贸市场、早(夜)市的管理工作,做好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和服务工作;参与市、区城市管理重大行动,完成市、区交办的其它城市管理工作。
  (四)社区居委会(城中村委)管理职责:组织社区居民搞好社区管理,动员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发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委)组织优势,协助办事处、乡加强各类市场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其它城市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由市政府办公室另行发文确定。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由华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别确定。濮阳县政府城市管理职责参照华龙区执行。中原油田城市管理职责由中原油田自行确定。
  四、保障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