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
(濮政〔2010〕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职业教育攻坚步伐,确保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1.大力推动公办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办学体制创新和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濮阳市人民政府文件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合作办学。对民办职业院校在政策上要与公办院校一视同仁。民间资本独立举办或参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改制且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政府可给予划拨土地等优惠政策,但不得变更土地用途。对一次性投入或靠滚动发展资产达到1000 万元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 人以上,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职业学校,政府要向其选派部分优秀公办教师。对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2.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2010 年,省政府将选择一些条件相对成熟的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开展改制试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重点学校集中,支持办学水平高、效益好的职业院校对薄弱职业院校进行兼并、重组,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规模。
3.加强校企合作。要坚持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化工、林纸林板、玻璃与电光源、食品等支柱产业和产业集聚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积极与企业合作, 建立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广泛开展“订单培养(培训)”。鼓励企业员工到相关职业院校对口接受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对口实习基地。引导支持行业企业捐资或捐赠教学仪器设备用于职业教育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落实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
4.加快布局调整步伐。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提高职业学校规模效益。濮阳县、清丰县要新建或扩建1-2 所在校生规模5000 人左右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2010 年年底前,各县(区)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