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管
(一)严格执行测绘法规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和《
测绘法》,大力加强测绘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规章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基础航空摄影、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涉外测绘、测绘工程以及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测量标志保护、测绘项目招投标与测绘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积极配合国家、省实施标准化战略,协助国家、省建立由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等组成的测绘标准体系。市、县新建和在建数据库要严格执行已经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已经建成的数据库进行标准化改造,使之符合数据共享的要求。
(二)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依法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无偿汇交,加强对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全力做好市级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的市级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为建设辐射全市的测绘成果档案网络化服务体系奠定基础。完善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统一管理。加大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完善测绘成果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测绘成果异地备份制度,强化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监管。强化测绘成果安全防范意识,依法打击窃取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犯罪行为。开展市、县坐标系统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城乡坐标系统。
(三)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图编制的管理,完善地图审核制度,严把地图审核关。要提高联合执法能力,在落实地图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地图市场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网站登载地图的监管力度,封堵互联网用户上传、标注涉密地理信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编制、出版、传播、使用地图以及侵犯地图知识产权等行为。濮阳市地图市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完善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对地图市场的综合监管力度。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四)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认真实施《
测绘法》和《
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按照省政府审定的测绘行政审批项目,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从事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健全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测绘质量监理制度,加强对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和导航电子地图、重大建设项目等的测绘质量监督。严厉查处无证测绘、超资质超范围测绘、非法采集提供地理信息、侵权盗版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加强对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濮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测绘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立测绘市场信用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加强测绘执法监督,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