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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选拔医务人员赴香港中文大学附属医院进修培训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选拔医务人员赴香港中文大学附属医院进修培训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4号)


委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的对外交流,加强深港两地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工作,按照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与香港中文大学签订的友好合作协议,2011年度我委将安排8名医务人员赴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进修培训(专业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进修培训时间为3个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人员应具的基本条件

  (一)在实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组织纪律性强,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

  (二)业务水平较高,是业务骨干或培养对象,市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或骨干优先考虑;

  (三)英语基础较好,能适应香港双语(英语和粤语)生活、工作、学习的语言环境;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进修学习和相关工作需要。

  二、选拔方式及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赴港进修专业要求,结合本院人才发展规划,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

  (二)填报《2011年深圳市卫生系统赴港进修人员选拔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选拔表报送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一楼项目研究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传真):25158197。

  (三)我委根据报名情况并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需要,选拔优秀人员,向香港中文大学推荐,双方共同确定2011年赴港进修培训人员名单。

  三、经费资助及有关待遇

  (一)根据合作协议,香港中文大学免收进修费用。

  (二)赴港期间人员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入境签证费、有限注册费和零用费共计约每人31100元。

  (三)我委将争取市财政经费补助,按照财政分配原则,给予派遣单位部分资助。

  选派医务人员赴港进修是我委开展境外医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做好选派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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