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委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9号)
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保局有关文件要求,2010年委直属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11年1月5日至1月14日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本年度考核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非公务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0〕145号,文件可在市人保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www.szhrss.gov.cn)、《关于做好2010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0〕149号,市卫生监督局执行)、《关于做好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05〕59号)、《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深人发〔2005〕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标准和方案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并实施。
二、为进一步完善委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制度,客观、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根据国家、省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现将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1、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1)在本单位规定人员范围内召开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在现岗位工作不满半年的,根据其在原岗位工作情况和在现岗位的工作表现进行述职总结。
(2)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由委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参加述职报告会和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原则上在编人员100人以下的单位,由本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参加(在编人数较少的视情况扩大至部分聘用人员范围);在编人员100-300人的单位,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正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在编人员300人以上的单位,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会议出席率需达80%以上。
请各单位将计划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会的时间、地点和参会人数于2011年1月6前报委人事处,由委人事处统筹安排。
(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年度考核委员会结合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鉴定和民主测评情况审定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