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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卫生科教“十一五”及2010年工作总结和“十二五”及201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卫生科教“十一五”及2010年工作总结和“十二五”及201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039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报送卫生科教“十一五”及2010年工作总结和“十二五”及201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201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十一五”及2010年卫生科教总结工作,并制定我市卫生科教“十二五”规划及2011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需上报的材料

  (一)卫生科教“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计划;

  (二)2010年卫生科教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各单位报送的总结和计划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科技方面工作(含科研管理、新技术准入、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2.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

  3.教育方面工作(含继续医学教育、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临床教学等)。

  如各单位上述工作由几个部门负责的,由本单位科教部门负责协调,并将上述情况汇总后上报。

  (三)有关统计报表

  1.《“十一五”期间卫生科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

  2.《深圳市201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综合报表》(附件2);

  3.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含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还需填报《2009-2010学年度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情况统计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

  以上报表请按填表说明逐项如实填报,报表须登录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

  二、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汇总区属各单位上述资料,并报送汇总后的总结、计划及报表(临床教学基地统计报表需区局审核盖章后一式两份上报)。

  三、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咨询服务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龙丽园一楼102室,联系人:杨礼娜,联系电话:0755-25162449,电子邮箱:szwsjkjc@126.com。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1、“十一五”期间卫生科技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0年度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综合报表
  3、2009-2010学年度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情况统计报表

  附件1:
  “十一五”期间卫生科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项目具体情况(级别、数量)备注
获得科研立项情况 (经费单位:万元)863计划立项数  
获得经费  
973计划立项数  
获得经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  
获得经费  
省部级科研立项立项数  
获得经费  
厅局级科研立项立项数  
获得经费  
获得科研经费情况 (单位:万元)立项经费  
单位自筹  
科技成果获奖情况(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专利情况(项)申请专利数量  
获得授权专利数量  
重点学(专)科建设情况(个)国家级  
省部级  
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个)国家级  
省部级  
专业学会任职情况(人)国家级专业学会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省级专业学会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教学水平(导师情况)博士导师(人)  
硕士导师(人)  
发表论文情况(篇)SCI收录期刊  
国内核心期刊  
需重点说明的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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