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结果和表彰优秀单位的通报
(粤府〔2010〕17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加快推进我省产业转移工作,按照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10〕132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同省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核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予以表彰。
一、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结果
(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考评结果。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09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全部达标,具体考评情况如下:
优秀等次地级以上市考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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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级以上市名称 │ 考核等次│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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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江三角洲实施产业跨市转出│广州市│ 优秀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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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6个地级以上市 │佛山市│ 优秀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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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 优秀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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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 优秀 │ 91.5 │
│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所在地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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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 优秀 │ │
│个地级市 │ │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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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 优秀 │ 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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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 优秀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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