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0〕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鹤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推进创新型鹤壁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提高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侵权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企业创新发展利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和谐发展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专利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汽车配件、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确保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文化新闻出版部门牵头,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参加,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