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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情
  况

单位名称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从事本专业年限

 

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报考专业级别是否正确

 

报考科目是否正确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审查
  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①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 专业代码为301至360、102、202、204、367、374的专业,各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④ 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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