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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制定的《鹤壁市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鹤壁市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遏制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对我市及周边地区的影响,改善区域空气质量,配合推动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河南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我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的,大力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建立我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城市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酸雨、灰霾污染有所减少,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防控区域和防控重点

  我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区域为全市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为火电、冶炼、建材(含水泥、建筑陶瓷等)、煤化工、燃油及医疗废物焚烧。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是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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