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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10〕21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级有关部门,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公司,东航西北航空公司: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3005号)文件要求,2011年春运工作从元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计40天。经省政府同意,现对做好我省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对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春运指导原则,认真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为做好我省春运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发改委、工信厅、交通、民航、公安、劳动、民政、旅游、工商、安监、铁路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省春运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明远、省发改委副主任蔡少林担任。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蔡少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市、各相关部门要按惯例尽快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抓好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春运领导,监测春运动态,及时协调处理春运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各种问题。各市人民政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予以保证,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二、强化监督,确保春运安全
  各市(区)、各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多措并举,把确保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春运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要对投入使用的车船、飞机等运输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春运中,要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运转跟踪检查,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做好道口、隧道、渡口的安全防范工作。公安、交通运输运政部门要严格审查驾驶员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和管控,严防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公安、交警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大对公路主干线、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力度,保证道路畅通。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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