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市双滦区双峰碧境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二期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0〕1999号)
承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批双滦区双峰碧境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承发改投资〔2010〕527号)收悉。根据《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发改投资〔2007〕367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中元工程设计顾问公司河北分公司根据《承德市双滦区双峰碧境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廉租房项目二期工程实施方案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承德市双滦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单位为承德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承德市双滦区承钢双塔山选矿厂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承德市双峰碧境小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配套建设廉租住房278套,总建筑面积13632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13287平方米、配套公共建筑面积345平方米,住房最大套型建筑面积48.9平方米,平均套型建筑面积47.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