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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川教外事函〔2010〕257号)


省内各有关厅局、市(州)教育局、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保证2011年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2011年我厅将继续受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不含西部项目)申请。现就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厅将继续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工作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受理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凡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二、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1、2011年1月5日起,我厅提供项目咨询。项目申请范围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2、2011年2月20日-3月15日,我厅受理申请材料;

  3、2011年3月15日-3月20日,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三、各单位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1年将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工作人员要及时、准确掌握国家政策,做好项目申请的基础工作。

  2、请各单位协助申请人员做好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准备,并依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整理申请材料并将每套材料用别针别好,无需装订,加盖单位骑缝章。非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研究生类别一式三份。各单位收齐后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送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以便初审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逾期不再补报。(因网上报名系统将于3月20日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提醒申报人员提前做好网上报名工作,防止拥堵并请及时报送材料,以便我厅进行材料审核,及时更正材料失误并按时提交材料至留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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