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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11年1月10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机)局;成都市农委;厅属各单位:

  农业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宣传工作的意见》,对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业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农业宣传工作的主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宣传工作的领导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农业部意见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宣传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农业宣传不仅是党的整个宣传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党和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把农业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农业宣传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农业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唱响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主旋律,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二、完善农业新闻发布制度,切实提高农业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目前,我厅已建立了定期农业新闻发布(通报)制度。为了改进和加强农业宣传工作,我厅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农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川农业〔2010〕20号),明确要求各市、州农业局尽快建立农业新闻发布(通报)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和我厅要求,确定农业新闻发布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农业新闻宣传工作;要进一步抓紧落实农业部门新闻发言人,代表本单位对外发布有关重大新闻事件;要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宣传部门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认真策划和组织好农业新闻发布(通报)会,使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厅属各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农业宣传的信息交流和联络工作,切实配合协作做好农业宣传工作。

  三、完善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做好涉农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导向

  (一)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机制

  结合我省实际,要建立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明确谁分管、谁监测、谁负责的责任制。要及时监测、科学研判涉农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公安部门网络舆情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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