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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考试的通知

  填表要求:1、“在编性质”是指申报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职编制性质。“公务员、事业人员”等;2、“管辖范围”是指行政执法管辖的地域范围。用“本自治区”、“本市”“本城区”、“本县”、“本乡”“本镇”等表示;3、“工作单位”一栏,由于篇幅有限,单位全称超过12个汉字的,请按照最有代表性和习惯性原则简化至12个汉字即可;4、“证件编号”按照原证件编号填写;5、本表一式三份,报名单位、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和自治区法制办各一份。(表格不够自行复印)

  附表5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申领名册

  申领单位:(盖章)                                  申领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性别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意见自治区法制办审核意见原证件号码新证号码应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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