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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考试的通知

  填表要求:1、“在编性质”是指申报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职编制性质。“公务员、事业人员”等;2、“管辖范围”是指行政执法管辖的地域范围。用“本自治区”、“本市”“本城区”、“本县”、“本乡”“本镇”等表示;3、“工作单位”一栏,由于篇幅有限,单位全称超过12个汉字的,请按照最有代表性和习惯性原则简化至12个汉字即可;4、“证件编号”按照原证件编号填写;5、本表一式三份,报名单位、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和自治区法制办各一份。(表格不够自行复印)

  附表4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委托)报名及制证表(续职考试专用表)

  申报单位:(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姓  名          (单名名字中间空两格)工作单位                    (不超过12个汉字)执法范围                     委托机关                 (不超过12个汉字)证件编号年龄职务在编性质应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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