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市级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医院协会: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425号)、《
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号)、《关于印发<
第二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909号)等文件,本市各市级医院均首批纳入到了全国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涉及单病种管理范围包括急性心肌梗死等8个病种。
2009、2010年,卫生部已先后两次组织对本市市级医院、市级单病种质量管理专家库专家及有关市级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了培训和指导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本市的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市级医院应建立和完善单病种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负责人和管理员各1名,具体承担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日常事务和信息报告、录入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切实做到病例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2、各市级医院在完成6个单病种每例诊疗后10日内,使用卫生部部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医院编码)和密码(初始密码),登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系统”(www.cha.org.cn/quality)进行相关病例信息报送工作。
3、各医院代码、单病种上报编码以及《6个病种质量措施评价调研(试行)简表》,已分发给各单位,“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网络报告系统软件的安装使用也已进行了培训,如仍需熟悉流程的,可登录上海市医院协会网站(www.shyyxh.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软件教程”。
4、有关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将纳入全市医院质量管理考核评估体系。
5、我局已正式委托上海市医院协会承担本市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各市级医院应在上海市医院协会的具体组织和指导下,认真完成日常管理、专题培训、“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系统”维护、上报信息(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估)等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