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
(桂法制电[2011]1号)
各市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组分赴14个市和40个区直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第一考核工作组
组 长:林日华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文金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处长
成 员:莫晓敏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处长
刘铁军 桂林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许 坚(女) 贺州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谢 剑 防城港市法制办公室科长
谢春阳(女) 贺州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党 舒(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第一考核工作组负责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区发改委、区公安厅、区财政厅、区住建厅、区交通运输厅、区工商局、区水利厅进行考核。
联系人:党舒,联系电话:13977158883
(二)第二考核工作组
组 长:陆瑞华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巡视员
成 员:陈 梅(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处长
陆昌珍(女) 自治区财政厅副调研员
潘 楠 贵港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马遒祯(女) 贵港市法制办公室科长
贾凌波 来宾市法制办公室副科长
莫耘红(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科员
第二考核工作组负责对梧州市人民政府、贺州市人民政府、区工信委、区环保厅、区民委进行考核。
联系人:莫耘红,联系电话:18978892026
(三)第三考核工作组
组 长: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潘 东(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处长
成 员:杨 伟(女) 自治区工商局处长
蒙小翠(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