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生姜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生姜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9月29日,市局召开了各分、县局主管局长、市场科长会议,针对媒体反映近期我市部分市场及经营户用硫磺熏制生姜的经营行为进行了通报,对进一步加强生姜市场监管提出了要求。为严厉打击生姜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市局决定,从即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生姜市场专项整治。现就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蔬菜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
  2010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
  (一)要主动与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确定为销售用硫磺熏制生姜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打击销售用硫磺熏蒸制姜的违法行为。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责,高度重视,把这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工作重点来抓。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有关协会的作用,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分管局领导不但要具体抓落实,还要协调指挥市场、消保、食品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辖区重点市场、超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市场和农村集市的蔬菜交易特别是生姜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落实整治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逐级细化分解生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三)积极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主动与农业等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共同维护蔬菜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供给稳定、质量合格和消费安全。
  (四)发挥“一会两站”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消协分会、消费者工作站和“12315”申诉举报站(点)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形成受理投诉举报、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告生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难点问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