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对石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0年10月11日 ,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工业园内的陕西天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灞桥分公司储油罐发生爆炸,造成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的事故。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石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从2010年10 月14日起,至11月13日结束。
二、专项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检查范围
1、生产、经营石油化工产品(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的企业和个人。
2、生产经营国务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所包括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特别是液化气站、加气站、加油站及油气生产加工企业等。
(二)专项检查的重点
1、省局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石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的私营企业。
2、市局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石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的私营企业。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一)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检查内容
1、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2、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是否超越核准登记的范围。
3、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项目是否涉及前置审批许可。凡是生产、经营的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有许可证书,否则,应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根据违法情节和风险度,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二)执法人员自查自纠内容
根据市局《关于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西工商处发〔2005〕98号)、《关于实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西工商处发[2005]99号)、《关于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工商处发〔2007〕79号)、《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所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西工商发〔2007〕26号)要求,进行自查。检查履职尽责情况:一查对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认领情况,是否建档立卡;二查巡查时间是否符合规定;三查巡查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四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方式方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四、专项检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