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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县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的通知

  4、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和专项整治,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行为。(县工商局负责,县卫生局、商务局配合)

  1、积极推进食品准入体系建设。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经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实行食品批发市场责任专管员制度,落实市场开办者的责任。

  2、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市场等六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3、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和创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和方式,针对食品质量状况和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组织开展不定向监测。加强对食品安全监测信息的分析,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加强监测的后处理案件查处,提高系统监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检测、行业协会检测、销售者自检、消费者送检所反映的信息,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有针对性地依法开展市场清查。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五)加大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与专项整治,确保饮食消费安全。(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教育局、住建局配合)

  1、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食品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卫生监管工作,预防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抓住薄弱环节,开展对街头早点饮食摊群、路边小吃店和大排挡及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集中整治,坚决取缔不具备卫生条件的餐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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