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快培育企业上市后备资源
4.扩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境内外不同证券市场的上市条件和规则,积极筛选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以及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企业纳入到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
5.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由各县、区及各有关单位从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中筛选、推荐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发展潜力大、有上市积极性的优质企业,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会同财政、国资及证券公司等相关部门参加论证,确认一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对入选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培育,并享受本意见规定的企业上市扶持奖励政策(未入选的企业不享受本意见规定的企业上市扶持奖励政策)。
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和企业发展状况,每年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更新调整,对盈利能力持续下降,规范运作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要及时调出。
6.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分类引导。按照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境外不同市场上市要求,对尚未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要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引导和推动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改制,加强辅导和培育;对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要引导其按照资本市场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夯实上市基础,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进入上市工作程序。
7.积极推进企业多渠道上市。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分类指导,全方位、多渠道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培育有实力、有特色、有潜力的中小民营企业中小板上市;推动成长性强、科技含量高、新经济、新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创业板上市。
四、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8.建立企业上市中介机构库。按照符合资格、门当户对、费用合理、竞争有序、任务明确的原则,认真筛选一批境内外上市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行业声誉佳的中介机构组成企业上市中介机构库,向我市有上市意愿的企业进行推荐。成立上市专家顾问组,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程序、法律等相关方面的问题进行一对一指导,通过举办论坛、培训等多种方式,普及境内外上市相关知识。
9.引进战略投资,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向投资基金推介我市的上市企业情况,帮助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境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参与企业上市的培育工作,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具有战略联盟和合作关系的开放型股权结构,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