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的通知
为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根据《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商品质量监测计划》,结合当前消费热点及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商品品种,市局决定开展2010年下半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监测品种
纸面石膏板、陶瓷砖、防水卷材。
二、抽样场所
西安市区内的家居超市、市场等销售和仓储物流场所。
三、监测时间
2010年11月。
四、监测费用
由市局专项经费列支。
五、监测抽样
监测所需样品由被监测者无偿提供,检测所需备份样品,如被监测人员有保管条件,可以封存于被监测人处;被监测人不得私自拆封、调换和污损样品。如被监测人没有保管条件,备查样品由承检单位带回,封存在检验机构。
监测结束后,承检单位要及时返还合格商品的余样和备样,不合格商品的余样和备样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组织实施
此次监测工作由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组织,由陕西省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具体负责纸面石膏板、陶瓷砖、防水卷材的抽样和检测。有关分、县局协助配合抽样并负责后续处理工作。
七、监测结果后处理
监测工作结束后,对不合格产品,交由各分、县局查处;相关信息由市局通过媒体对外发布。
附件:1.纸面石膏板商品质量检测方案
2.陶瓷砖商品质量检测方案
3.防水卷材商品质量检测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纸面石膏板商品质量检测方案
一、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在经销企业的销售库房或销售柜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的同一批号、同一规格的商品10张用于检验,其中包括备用检验样品5张。共抽取样品20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