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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第二阶段:2010年12月26日至2011年2月12日,为元旦春节市场打假行动阶段。认真组织市场大检查和加强市场巡查工作,收缴假冒伪劣商品,对非法经营者进行严厉查处,尤其要加大大案要案和制假黑窝点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2011年2月13日,为元旦春节市场打假行动总结阶段。对整个元旦春节市场打假行动的工作进行统计、总结和汇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元旦春节市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元旦春节市场打假行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赵长春同志任组长,班子其它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元旦春节市场打假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各分、县局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市场的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打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元旦春节市场打假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打假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安排元旦春节市场打假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市场打假行动有序进行,落实到位。
  (二)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各分、县局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辖区实际,对本地区的重点市场、商场、超市的重点商品,尤其是节日食品、御寒商品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利用快速监测、定向监测和送检等质量检测手段,对重点商品进行质量监测。突出查办大要案件,把查办案件任务分解落实到工商所,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特别要加大对日常大宗商品和农村商品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农村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分析,及时发布农村市场消费提示,提供消费引导。
  (三)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实施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以防为主、防打结合”,将事后维权前移到事前防范,从根本上约束、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做到尽职尽责抓监管,尽心尽力促发展。
  (四)各分、县局要在这次打假行动中,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打假力度。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相关行业协会和行业的自律作用。同时,执法行动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六条禁令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遵守办案程序,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并积极与新闻单位联系,在社会上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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