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检所、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65号)和《
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4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李 民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陈绍民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公培献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桂敦山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 耕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胡林(办公室主任)、朱增法(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剑锋(药品注册处处长)、王海燕(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刘本功(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任绍彦(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刘玉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白毅(保健品化妆品处副处长)、杜建国(稽查局局长)、于伟(监察室主任)、李涛(省药检所所长)、辛仁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