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杭劳社培[2010]275号)
杭州市公共实训指导中心,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管理试行办法
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和我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实际需要而建设的公共实训平台。为加强实训基地的管理,规范各项技术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基本功能
实训基地是我市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的重要场所,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培养的方针政策,重点发挥好实训和鉴定的核心功能,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实训基地要切实发挥好公共服务职能,体现“综合性、公益性、示范性”的要求。要面向我市主导产业及企业、面向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平台,以培养全市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满足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技能竞赛的需要,成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和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成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基地。
二、组织和管理
1、成立市 公共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协调小组,运行管理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实训基地运行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 。
2、 实训基地的运行管理由杭州市公共实训指导中心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共 实训项目的研发 推广及实训基地日常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师资培训及资格认证工作;协助承办 技能竞赛及实训学员考核鉴定工 作。
3、 实训室的 管理和实训基地物业管理采用服务外包的形式。 实训室的 管理主要由 实训资源维护管理单位( 以下简称“ 维管单位”) 负责, 其主要任务为实训基地各实训室提供日常运行管理与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维修等服务与技术支持,确保实训资源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实训基地物业管理主要由物管单位负责,其 主要任务为实训基地提供后勤保障,确保实训基地正常运行。
三、实训管理
1、实训基地实行“无偿服务、成本分担”机制。 实训基地免费提供实训场地及设备,并承担实训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实训单位承担实训的耗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