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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重点领域安全督查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重点领域安全督查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进入11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道路交通、火灾和渔业等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现在已进入冬季,雾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对加强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连续下发通知,11月1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预防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省以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第四次集中行动,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省政府安委会确定组织5个督查组于11月底前对各市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9月2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11月18日全省预防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开展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情况;
  (二)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近期山东省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10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事故警示通报》(安监总警示通报〔2010〕61号),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加强监管,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
  (三)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海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建筑施工、工矿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情况。
  1、道路交通: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情况;开展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情况;交通运输市场整顿情况,以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情况;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安装公路中间隔离带及设立安全标志标线情况;农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等情况。
  2、消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0〕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0〕122号)情况;贯彻全国公安消防山东现场会议精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情况;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影院、网吧、歌舞厅等人员聚集场所和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筑施工、装修现场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人员疏散通道、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及逃生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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