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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的意见

  24.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每个县改扩建一所县级综合医院,优先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公有周转房,基本实现村村都有卫生室。支持市州级综合医院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逐步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及政府补助标准。改善公共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5.积极发展文化事业。支持各市州图书馆、文化(群艺)馆、博物馆建设,全面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大湘西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发掘、研究与保护力度,着力打造里耶秦简、江永女书、桑植民歌等民族文化名片。争取到“十二五”末,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
  26.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步伐,扩大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大对湘西地区减灾救灾、社区建设、优抚、军休安置、老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力度,集中改造棚户区。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健全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得到保障。
  七、加大扶贫开发和对口支援力度
  27.继续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同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民族自治、扶贫开发等优惠政策。取消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州本级和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减按15%的税率征收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省因财政体制改革集中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收入增量予以全额返还,每年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办专项及全省以工代赈资金的安排,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占比例不低于全省相应资金总量的35%。
  28.加强湘西地区开发扶贫。加大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扶贫开发力度。将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有效衔接,逐步扩大扶贫资金直补规模。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实施整村推进开发扶贫,积极扶助贫困农户创家业,支持贫困乡村兴产业,突出支持特困乡村和贫困农民急需的建设项目。
  29.继续实施对口支援。探索建立省内区域协作机制,组织好省直部门、省内发达地区、高校、医院、社会团体等对湘西地区的对口帮扶和定点扶持工作。加强省属重点国有企业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企业的合作,联合开发优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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