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的意见

  17.提高城镇化水平。全面加速湘西地区城镇化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城镇化率达到 40%左右。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培育扶持一批具有产业支撑、民族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型重点镇。推进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体制改革和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完善城镇路网、给排水、供气、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18.推进新农村建设。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确保农村新建改建住房按规划进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点,配套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集中式供水及配套排水工程。抓好村容村貌治理和乡镇集市的环境整治,推进牲畜定点喂养。稳步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在规模养殖集中地区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和联户沼气池。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9.推进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着力推进武陵源等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开发,建设以岜山等为重点区域的地貌多样性保护区;着力推进武陵山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建设,完善湘西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限制开发区内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禁止开发区内严禁毁林开荒、放牧、砍伐、开矿、采石、取土及其他活动,禁止各类工矿建设。
  20.加快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生态林业建设工程,继续抓好退耕还林、流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石漠化防治及矿区生态工程,启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对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繁村寨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人口,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21.加强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着力保护湘、资、沅、澧四水源头水资源,保证源头水质达Ⅰ、Ⅱ类地表水水质标准。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澧水、沅水流域及氵舞水、沱江工业排放性污染与矿业采掘性污染综合治理。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实现采选冶企业“三废”达标排放,突出解决湘西锰三角和沅陵、辰溪、溆浦等重点区域污染问题。加强以塌陷区、尾库矿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快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体系。
  六、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22.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继续推进“扶贫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开发培训力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打造劳务输出品牌。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推进“全民创业”计划,启动“创业扶持计划”,加快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
  23.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民族地区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力争到2015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重点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积极争取湘西地区高校纳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