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钢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安办明电〔2010〕22号)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有关部门:
12月8日,莱芜市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转炉车间240T行车(即冶金桥式起重机)在吊运铁水罐过程中,钢丝绳突然脱落,造成铁水罐倾翻,铁水流入工具房,致工具房内的3人死亡、车间内的其他5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钢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钢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钢铁冶金行业既具有生产工艺条件所决定的高动能、高势能、高热能所带来的重大危险因素,又有化工生产常见的有毒有 害物质,还有一般机械行业常见的机械伤害,企业危险源点多、危害大,高温作业和煤气作业多,极易发生喷溅、煤粉爆炸、气体火灾爆炸等各类安全事故。近年 来,全国、全省相继发生了多起较大以上事故,教训深刻。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钢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钢铁冶金行业纳入矿 山、建筑施工、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范畴,认真落实《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切实把加强钢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本地区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务求实效。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钢铁冶金企业行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据初步统计,全省钢铁冶金企业共有各类行车700余台,各级质监部门及其所属检验检 测机构要按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标准,近期对钢铁冶金企业行车等特种设备组织一次全面检验检测,确保合格使用。要指导和督促钢铁冶金企业制 定和完善行车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及时查处违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钢 铁冶金企业要加强行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规定办理登记和检验手续,行车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有关特种设备的操作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 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