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措施
(三)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通过重点扶持、支持有实力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申报特级资质,成为全区建筑业的龙头企业或集团,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的扶持力度。鼓励二级企业优化升级,重点培育30家总承包一级企业(其中银川20家,吴忠、石嘴山各4家,固原、中卫各1家),经过布局或引导使优势骨干企业成为全区建筑业的中坚力量,逐步形成我区建筑产业结构特色。为鼓励企业发展,凡管理严格、制度健全,讲诚信、重合同、依法经营并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在企业基本符合企业资质等级条件时,可优先帮助提高一个资质等级或增加增项资质。通过延伸产业链,优化总承包三级企业升级,鼓励引导部分总承包三级企业转向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发展特色、特种专业承包企业,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向与建筑施工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和旅游服务业、现代产业等延伸,努力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并举、主业创名、三产创利”的经营格局。鼓励企业根据自身资金、技术、人员、市场等实际情况,围绕工程承包横向拓展。
2.扶持发展专业承包企业。鼓励大型建筑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项目合作为基础,与中小企业共同开拓市场,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向填补市场空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领域发展。重点扶持一批园林古建、体育场地设施、建筑智能化、建筑装饰装修、城市道路照明、特种专业工程具有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按照专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达到80%的予以核准,通过动态监管促使企业在以后2年内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支持专业承包企业向设计、施工、制作、销售一体化发展,提升专业施工能力。
3.大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支持现有成建制的建筑劳务队伍办理工商注册,申报建筑劳务企业资质。鼓励农村集体和农民工投资入股兴办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培育和支持建筑劳务带头人和小型劳务队伍负责人,引导具备条件的零散建筑劳务群体成立建筑劳务公司。建筑劳务企业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由劳务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抓好建筑转移就业基地建设,加强建筑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管理,促进就业移民,增加就业渠道。加强建筑劳务企业管理,规范劳务企业用工行为,推动劳务企业规范化发展。加强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规范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用工行为,严禁私招乱雇,应当与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职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区成建制劳务企业。